关于核定芜湖市城市绿化收费正式标准的批复皖价费〔2005〕332号
芜湖市物价局、财政局: 你局《关于芜湖市城市绿化收费标准的请示》(芜价行费〔2005〕151号)悉。鉴于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《关于芜湖市城市绿化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皖价费〔2004〕349号)经过一年的试行,社会反映正常,对减少伐移树木,保护城市绿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经研究,同意该项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,在试行期满后,继续执行。 本文有效期为三年。 二○○五年十二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