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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核定超敏C反应蛋白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

2008-9-16 0:00:00  阅读数:

关于核定超敏C反应蛋白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
蚌价通知〔2008〕31号


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:
  报来《关于开展超敏C反应蛋白等检验项目价格的请示》(院字〔2008〕53号)、《关于开展降钙素原检验项目价格的请示》(院字〔2008〕52号)悉,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(250301017)、血清5’核苷酸酶测定(250305016)、腺苷脱氨酶测定(250305023)三个项目在《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(试行)》(皖价费〔2003〕220号)中属未定收费标准,降钙素原检测(250310054)项目属于《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》(发改价格〔2007〕2193号)中新增项目。根据《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》(皖价费〔2003〕221号)的规定,经研究,现核定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等检验项目最高价格如下:
  1、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:35元/项;
  2、血清5’核苷酸酶测定:25元/项;
  3、腺苷脱氨酶测定:25元/项;
  4、降钙素原检验:100元/项。
  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,试行期1年。试行期满后,如尚未核定正式价格,该项目价格停止执行。试行中出现的问题,请及时向市物价局、卫生局反馈,以便进一步修改、完善。


                   二00八年九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