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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09年元旦、春节市场价格检查的通知

2008-12-26 0:00:00  阅读数:

关于开展2009年元旦、春节市场价格检查的通知
蚌价检[2008]114 号

怀远、五河、固镇县物价局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:
    2009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稳定节日市场价格,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价格权益,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明传电报通知精神,市物价局决定在节前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检查内容 
    (一) 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执行情况; 
    (二)节日促销中有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; 
    (三)节日市场主要副食品的价格变动情况; 
    (四)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的水、电、气、药品、食盐等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服务价格的执行情况; 
    (五)铁路、公路、城市公交、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和停车场收费、主要景点门票价格的执行情况;
    (六)燃油税费改革后成品油价格执行情况。
    二、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三县、市价格检查分局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,但“两节”检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天。
    三、检查要求
    (一) 此次检查,各县局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要精心组织和安排,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,要严厉打击虚假优惠、虚假降价、虚假折扣、虚假馈赠等误导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,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。要在节日期间组织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落实情况的检查和巡查,规范交通站场、商业企业、餐饮企业、公园景点标价和价费行为。要加强国家价格政策的宣传,引导群众理性消费。要大力宣传我市正在开展的“价格诚信示范单位”和“价格服务进商场”等正面典型,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,营造诚信经营氛围。 
    (二)要加强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分析。重点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、食用植物油和肉、禽、蛋、菜、奶及其食品制成品价格,以及交通运输、旅游景点、医疗服务等价格和收费的监测工作。对可能引发的倾向性、苗头性问题,要及时预警,努力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。
    (三)要增强服务意识,寓服务于检查之中。要结合价格服务进商场、进景区、进客运站等进万家活动,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,帮助经营者完善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,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。要主动送标价签上门服务,帮助经营者规范标价行为,要做好价格检查的登记工作,对屡查屡犯的要提醒告诫,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,合理定价。
    (四)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,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值班。对群众举报的案件,要认真受理,并在第一时间调查处理。案情简单、政策界限明确的,要及时处理,快速办结:案情复杂、按工作程序调查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,要及时通知举报人,说明情况解释原因,力争在最短时间办结回复。节日期间,市局将抽查三县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的值守情况。
    (五)检查结束后,三县要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、归纳、分析,并于2009年 1月2日上午和1月30日上午,以书面形式连同典型案例一并报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。重大案件,即时报送。 
   
   
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